◆為什麼借錢會收不回來◆

作者/孟延義

有些朋友將錢借出去的時候借據也寫了。內容寫了某某人借多少錢,於什麼時候歸還等字樣,然而到了法庭判決卻是證據不足而結案,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。據了解才發現到,在未於借據上寫「借到」「收到」「收訖」借款等字。

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供大家參攷。寫借據寫本票還不如寫保管條來的有保障些。你只要寫上將××錢於××年月日交×××人保管,並於×××日歸還,再寫清處雙方資料,加上二個證人就大致可以了。如對方不歸還就可以要求警方提起公訴,因為這是屬於侵佔罪。跟寫借據或本票依民事訴訟是不同的。